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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厅设计规范有哪些要求
展厅设计规范要求涵盖空间布局、安全标准、材料使用、人流管理及视觉设计等多个维度,需遵循国家建筑规范、行业标准及功能性原则以确保安全、实用与美观。
空间规划与布局规范
功能分区:明确划分展览区、公共服务区(如问讯、接待、洽谈)及仓储区,确保动线流畅且互不干扰。
陈列密度与高度:
陈列密度宜控制在30%–60%,避免拥挤或空旷。
展品陈列高度以地面以上80cm–250cm为主,黄金区域为110cm–200cm,符合人体视线习惯。
通道宽度:
主通道≥2.4m(双向通行),次通道≥1.8m,辅通道≥1.5m,紧急疏散通道宽度≥1.4m。
无障碍设计需满足轮椅通道宽度≥1.2m,坡道坡度≤1:12。
安全与消防规范
防火设计:
燃油燃气锅炉房不得贴邻人员密集区,隔墙耐火极限≥2.00h,楼板≥1.50h,门需为甲级防火门。
净高超12米的展厅应配置自动水炮灭火系统。
疏散要求:消防通道无遮挡,出口标识清晰,转角≤90°,死角区域≤10㎡。

材料与设备:
结构材料需防火处理,禁用危险化学品;电器设备需符合3C认证,强电弱电分离。
展架高度、开放面比例需符合场馆限制。
设计原则与视觉规范
核心原则:
和谐性:统一布局、照明、色彩等元素,避免杂乱。
简洁性:信息密度适中,突出核心展品,减少无关装饰。
焦点突出:通过位置、灯光强化重点展品。
色彩与照明:
色彩需契合主题,主色、辅助色、点缀色比例建议7:2:1。
照明采用“重点+环境”体系,重点展区照度≥200lx,贵重展品区≥500lx且避免强光直射。
主题传达:明确展示主题,通过图文、标识统一视觉识别系统。